发布日期:2022-12-12
情形:串通投标的情形
ONE
TWO
THREE
01
中标人编制所有投标文件
这是串通投标最常见的,也是保证中标人中标最稳妥的情形。
中标人编制所有投标文件,好处是可以把握投标“竞争”局势,缺点是稍不经意会犯一些低级错误,包括《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列举的六种情形,即:
①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②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③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出现同一人;
④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现规律性差异;
⑤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⑥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一些行政监督机构还进一步补充规定其中第4种情形。例如,广东省规定不同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的,认定为串通投标等。
注意,上述认定串通投标情形,是出于投标文件的相互比较,查找串通投标的书面证据而规定的,针对的是投标中的低级错误,并不是串通投标的本质。换言之,这六种低级错误很容易避免,投标人只要稍加责任心即不会出现。
02
中标人指挥投标文件编制
中标人指挥投标文件编制,即投标人就投标的实质性内容协商一致后,按中标人的指挥编制并递交投标文件,打印、装订、密封和递交等各自独立完成,绝对不会出现《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列举的六种认定串通投标的情形。
串通投标中,由中标人指挥其他投标人按照协商一致的投标报价等实质性内容,编制投标文件有一个前提,就是其他投标人听从中标人的指挥,并配合其投标才能实现既定的中标。那么,要是出现一个或几个不配合的,甚至捣乱的投标人,其还能中标吗?此时,打破了中标人串通投标的布局,不一定还能中标。
投标人之间建立在中标利益基础上的联盟并不一定很牢靠,协商一致的中标格局也可能会因一家投标人的反水而打破。故此,除非投标人之间是常年在一起合作,“信守承诺”,否则,中标人指挥其他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不一定能实现其中标的结局,这也是市场上,为什么投标人更愿意由中标人编制其他投标人的所有投标文件的原因,因为这种串通投标的竞争格局,一定会按照中标人的布局进行,不会跑偏。
03
社会第三人指挥串通投标
社会第三人指挥投标人串通投标,是源于这个社会第三人在招标项目中的地位和社会影响力,投标人相信这个社会第三人会帮助其获取招标项目的中标资格,中标后按惯例支付其一定的好处费。
一般地,这个社会第三人可能是招标人、中介机构中对招标项目具有决定权的人员或是国家机构,包括权力机构、政党或政府机构中有一定权力或社会影响力的领导,或是领导周边的人员,包括其亲属、周边朋友或下属。这种串通投标,连投标人自已都不知晓是在串通投标,仅是出于对社会第三人的相信,按其指令投标。
对此,《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作出了明确处分规定。例如:
①对党政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纵容、默许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相互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或为对方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搞权权交易的,规定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②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等。
摘自毛博士《招标采购析案辩理》第十三章第3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