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07-11
一键关注
授予:
中标通知书的发出
要点列表
中标条件审查
中标通知
异常情形处理
中标条件审查
对中标条件的审查,是招标人对招标项目或标段、标包拟确定中标人的投标进行审查,确认其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中标条件,是在评标结果公示后,招标人确定中标人的必经环节。
01
综合排序审查
对评标委员会评审和比较完成的投标综合排序的审查。
招标人的主要工作不是针对评标结果,而是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向招标人提出了异议或是向行政监督机构投诉,改变了评标委员会最初评标结果的情形。
例如,投标人或其利害关系人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举证中标候选人因债权债务打官司,致使其履约能力不再满足要求,或者举证中标候选人在投标中存在"以次充好",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审查确认其不具有履约能力的情形,以及其他需在确定中标人前审查的事项等。
02
择优审查
择优审查的目的,在于确认中标人的投标是最优投标,综合排序第一。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招标文件 规定应当提交履约担保而在招标文件规定期限内未能提交,或者被有关部门查实存 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依次确定排名在其次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必要时,也可以重新招标。
中标通知
01
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一般应载明内容及要求如下 :
①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②中标人名称;
③中标内容及中标价款;
④质量标准;
⑤履行期限和地点;
⑥合同签订地点、时间及有关要求;
⑦招标人单位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
⑧招标文件或法律法规规定的中标通知书其他内容。
02
中标结果通知书
招标人在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应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中标结果通知书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①未中标人名称;
②招标项目名称和编号;
③中标人名称;
④招标人单位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
⑤法律法规规定的中标结果通知书的其他内容,以及招标人对投标人响应招标、参与投 标竞争的致谢等。
异常情形处理
招标人确定中标人过程中,发现中标候选人不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中标条件或是其他投标人提出异议或投诉,举证中标候选人存在依法需要取消其中标资格的,招标人应进行调查取证,收集相关证据或材料。
证据或材料表明评标委员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 招标人应当报请有关行政监督机构,重新组织评标委员会评标,按评标委员会依法完成的评标结果确定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证据或材料表明是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不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履约条件,或是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丧失履约能力的, 招标人应当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以决定是否对其进行合同授予。
评标委员会应招标人的要求确认中标候选人不再具有履约能力的,招标人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
评标委员会确认中标候选人仍具有履约能力的,招标人确定排序在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招标人发现中标候选人不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中标条件,或是其他投标人提出异议或投诉而改变中标候选人排序或中标资格的,是否需要再次公示没有统一规定,由招标人自行决定。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需要公示。
那么,对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过程中,组织原评标委员会或是新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改变了最初公示的评标结果的,依法当然需要公示改变后的评标结果。这一点,对依法必须招标项目以外的招标项目不适用,因为这类项目是否公示评标结果在法律法规中没有要求,而是由招标人自行决定。
—摘自毛博士《招标采购析案辩理第十章第3节》—

